摘要:开新加坡公司注册,不少人在提交ACRA系统前信心满满,结果不到24小时就收到驳回通知不是董事身份不合规,就是注册地址被标记为“虚拟信箱”,再或者银行开户被拒,卡在第一步。这些并非偶
开新加坡公司注册,不少人在提交ACRA系统前信心满满,结果不到24小时就收到驳回通知不是董事身份不合规,就是注册地址被标记为“虚拟信箱”,再或者银行开户被拒,卡在第一步。这些并非偶然,而是高频、可预见的操作断点。
一、“本地董事”不是挂名,是实名担责
新加坡《公司法》明确要求:每家私人有限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常驻新加坡的董事。关键在于“常驻”二字此人须为新加坡公民、永久居民(PR),或持有有效就业准证(EP)、创业准证(EntrePass)者。
1. 持旅游签、学生签、S Pass者不可担任;
2. 本地代理董事若无真实参与公司治理(如未签署董事会决议、未留存履职记录),ACRA可能追溯认定其为“名义董事”,触发合规审查;
3. 若使用专业代理服务,务必确认其提供的是“合规董事”而非“挂名董事”,并保留书面服务协议及履职佐证(如会议纪要、签字样本)。
二、注册地址≠邮箱地址,必须物理可访
ACRA要求注册地址必须是真实、可接收部门信函的实体场所。大量申请人误将虚拟办公室、共享办公点的通用邮箱(如[email protected])直接填入申请表,导致后续被退回。
1. 接受地址类型:商用写字楼、工业单位、经批准的共享办公空间(需提供该空间运营方出具的地址使用证明);
2. 不接受类型:住宅地址(除非已获市建局HDB/URA特别许可)、邮政信箱(PO Box)、纯邮件转发服务地址;
3. 地址变更须在14日内向ACRA申报,逾期将面临罚款(最高5000新币)及董事个人信用记录影响。
三、公司名称预审通过≠自动可用,商标与行业词有硬约束
别以为在ACRA官网查重通过就能用,实际还有两层隐形门槛:
1. 名称中含“Bank”“Finance”“Insurance”等受监管词汇,须提前取得金管局(MAS)或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批准;
2. 含“Singapore”“National”“Royal”等字眼,需提交说明函并可能被要求附加限定词(如“Singapore Tech Solutions Pte Ltd”可过,“Singapore Bank Pte Ltd”则不可);
3. 即使名称通过ACRA审核,若与已注册商标高度近似且属同一行业,仍可能遭第三方异议或后续被强制更名。
以上是开新加坡公司注册过程中最易被忽视、但后果最直接的三个实操坑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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